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建研究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、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经费是指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经费。经费支出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、合理性、合规性负责。组织部负责人监督经费使用的真实性、合理性、合规性。
第二章 经费申请
第三条校内党建研究课题经费申请由学校组织部牵头负责,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、校内专家评审后立项。
第四条经立项的校内党建研究课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。
第三章 经费使用
第五条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,符合学校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,做到权责清晰、程序规范、手续齐备、记录齐全。
第六条经费使用要专款专用,用于在党建工作方面的调研和研究。
支出范围和预算比例:(1)宣传费用,经费使用不超过下拨经费的10%;(2)物资(用品)采购费用,经费使用不超过下拨经费的10%;(3)市内交通费用,经费使用不超过下拨经费的10%;(4)外聘人员劳务费用;(5)版面费;(6)出版费;(7)图书资料费,经费使用不超过下拨经费的30%;(8)打印复印费,经费使用不超过下拨经费的30%;(9)其他研究必须的费用等。
经费不得用于:(1)在编教师劳务费用;(2)各类接待宴请、礼品、旅游性考察等支出;(3)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的奖金、补贴、补助等支出(劳务费除外);(4)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其他支出。
第七条几项特殊经费支出的说明
(一)严格交通费报销备案制。交通费实报实销。出租车票报销,参见财务处《因公交通费用“实报实销”管理办法》,每张交通费票据都必须据实登记“实报实销台账”电子版(见附件1)作备案用;各约车平台票报销,提供平台行程单纸质版作报销存档用。
(二)严格遵守校外专家咨询费、劳务费标准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费标准为1500-2400元/人天(税后);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-1500元/人天(税后)。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,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费标准上浮50%执行。专家活动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会议、现场访谈或者勘察、通讯等形式。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活动,是指通过召开专家参加的会议,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。以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专家活动,是指通过组织现场谈话,现场讲座或者查看实地、实物、原始业务资料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。以通讯形式组织的专家活动,是指通过信函、邮件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。
(三)严格版面费报销环节。版面费报销须提供录用通知,录用通知盖章单位、作品发表报刊杂志、版面费发票盖章单位须一致,如不一致,须提供能证明以上三者同是作品发布单位的说明。
第八条 报销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上,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支付,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的须填写“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支付审批单”(见附件2);报销单笔金额1万元及以上,须签订采购合同。杜绝恶意拆分单笔200元及以上支出发票,开具多张200元临界点发票;杜绝恶意拆分1万元及以上支出发票,开具多张1万元临界点发票。发票单张金额200及以上避免使用“图书”等模糊明细的发票,如是“图书”须附明细(明细小票、发票单位提供的有单位盖章的明细均可,手写无效)。
第九条 使用电子发票报销的,应符合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使用电子发票报销有关事项的规定》的相关规定。
第十条 报销非标准规格的票据时(如出租车票等),应将票据粘贴在《北方工业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》(附件3)上报销。
第十一条 经费支出人应对发票的真伪负责。每张发票必
须有两人及以上签字方为有效。金额在200元(含)以上的单张发票报销时,经办人应在发票后注明“经查验本发票为真,XXX(查验人姓名)”字样,或者在财务处网上报销平台进行查验后方可报销。未能在财务系统进行查验的,报销前应自行在国家税务机关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,报销时须同时提供纸质查验单。
第十二条杜绝购买发票用作报销行为。
第十三条经费原则上不得向在编老师、在校学生发放专家费或劳务费。
第十四条 报销时,由各课题负责人通过财务网站提交报销申请,报销申请单需提交组织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投递至财务大厅。
附件1:公务交通出行费用“实报实销”台账
附件2: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支付审批单
附件3:北方工业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
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6月6日